地方性法规入浙备案的意义和历史沿革
地方性法规的备案是指法规应当在公布后 定期间内,由其制定或批准机关报送上级立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存档,以入浙备案审查。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法律临督的基本形式。备案的本意在于备查,通过备案可以使有关机关全面了解立法情况,加强对立法的临督,消除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冲突,维护法制统。因此,备案是立法临督制度的重要环节,是接受备案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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